何慧贤律师亲办案例
技术总监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成功取保
来源:何慧贤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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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公司也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,毕某是其技术人员,入职两个多月后该公司爆雷,投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,公安机关抓捕了毕某等15人。毕某只是拿固定工资的技术人员,除了工资以外,没有其他任何收入;入职后他也只是单纯地负责公司的技术问题,并未直接参与公司吸收存款的活动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中规定:“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,从中收取代理费、好处费、返点费、佣金、提成等费用,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 根据罪行法定原则,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,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对只拿固定工资、未收取其他费用的技术人员追究刑事责任,因此不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处罚。得知公安机关将本案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之后,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整理成《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》提交给检察院。最终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毕某等人,公安机关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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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慧贤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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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何慧贤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201*********1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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